沈阳市大东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宣传系列之《依法进行选民登记》
上传者:休洛树科技 上传日期:2022-06-13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选民应根据选举委员会确定的登记形式,主动进行登记,选举工作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选民进行登记,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
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利,流动人口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户籍所在地,应当及时开具选民资格证明。现居住地选举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确认及审核资格。已在现居住地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经核对选民资格后。继续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相关推荐
-
“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沈抚示范区2021年3.15
-
包头法院保护未成年人系列动漫之《预防校园欺凌篇》
-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
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
风雨百年路·奋斗铸辉煌
-
风雨百年路·奋斗铸辉煌